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内容
赵辉、顺平县凯怡风商贸有限公司、齐焱:本院受理原告李洁诉你们为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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