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郝强:本院受理原告孙利明、刘井丰、徐小明、王红军、刘金、宋建国、方丙剑、孙宏蕾、王鹏皓、张凤军、刘晓涛、刘井山与被告郝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冀0828民初4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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