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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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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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勇:本院受理的黄伟民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冀0606民初330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庄中心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