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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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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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旭:本院受理马红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1182民初80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护驾迟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