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红星,侯秀娟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侯秀娟:本院受理原告王红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