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贺,孙文涛,罗秋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23民初251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文涛、罗秋林:本院受理原告李贺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23民初2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正定县北贾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