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新吉,秦利剑,马现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4民终817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现明:本院对上诉人杨新吉与被上诉人秦利剑、马现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民终817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