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长信,梁全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全军:本院受理高长信诉梁全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