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槐志新,赵刚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抚养费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人民法院
内容
赵刚:本院受理槐志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双方离婚;2、判决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承担抚养费用;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