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付连,王龙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1028民初314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龙江:本院受理原告王付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8民初3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30日内来本院陈府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