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启开,郑春荣,郑清贵,第三人-,席庆红, 甘肃东润金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宏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东润金泰房地产开发集团青海有限公司西宁欣轩劳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19)青0223民初1730号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公告人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郑春荣、郑清贵: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启开与被告青海宏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甘肃东润金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甘肃东润金泰房地产开发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郑春荣、郑清贵、席庆红、第三人西宁欣轩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7日作出(2019)青0223民初1730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席庆红不服本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