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洛尔古基,大桑吉卡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桑吉卡:本院受理原告洛尔古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