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英欣,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州市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崔英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州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