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于文霞,杨桂菊,冯大雪,王国君,张长江, 保定市第三运输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内容
保定市第三运输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文霞、杨桂菊、冯大雪、王国君、张长江诉你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