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于如江,梁慧强,康静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人民法院
内容
梁慧强、康静:本院受理原告于如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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