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市红秀坊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华佳莉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华佳莉:本院受理北京市红秀坊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30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