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田利火,张宪普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冀0683民初3142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人民法院
内容
张宪普:本院受理田利火诉你为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偿还原告返还合伙款20万元整并承担逾期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2021)冀0683民初314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安国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