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淑华,扈文明, 西宁市城北区尕严电焊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青0105民初4120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淑华、扈文明:本院在审理原告西宁市城北区尕严电焊铺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青0105民初41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