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风敏,李建国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建国:本院受理原告梁风敏诉你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提出答辩状截止期限至公告送达后15日届满,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