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新娟,范向伟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冀0128民初997号,(2022)冀0128执12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范向伟:申请执行人刘新娟依据深泽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冀0128民初997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案,本院已立案受理,执行案号为(2022)冀0128执12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该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限你于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申报财产状况,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