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承德格润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冀0828民初59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承德格润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2)冀0828民初59号原告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财产保全告知书、风险提示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