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冯康玲,高艳生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冀0609民初382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内容
高艳生:本院受理原告冯康玲诉被告高艳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609民初38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转普裁定书。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间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