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兰柱,刘俊杰,王显章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冀0606民初897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俊杰: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兰柱诉你与被告王显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冀0606民初897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在沧南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