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伟涛,仝玉莹,刘志阳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民法院
内容
仝玉莹、刘志阳:本院受理原告王伟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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