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郝非凡, 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冀开诚【2022】估字第F01016号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郝非凡:我院在执行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位于石家庄市东高新长江大道9号3-1202室房地产估价报告,估价报告编号:冀开诚【2022】估字第F01016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对冀开诚【2022】估字第F0101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书面提出。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拍卖抵押物位于石家庄市东高新长江大道9号3-1202室不动产。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