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霍建增, 河北新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31民初2632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新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霍建增诉你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31民初26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