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段彦松, 秦皇岛金龙源大酒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0302民初10194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段彦松:本院受理原告秦皇岛金龙源大酒店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302民初101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西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秦皇岛金龙源大酒店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