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军杰,王蔚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武安市鑫本合物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冀04民终60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军杰、王蔚娟、武安市鑫本合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与被上诉人宋军杰、王蔚娟、武安市鑫本合物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民终60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