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成永, 佛山市禅城区界佳力日用品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佛山市禅城区界佳力日用品店:本院受理原告崔成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法。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涞水法院义安审判楼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