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祝秀书,高龙飞,曹运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05民再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龙飞:本院受理原告祝秀书诉你与曹运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再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