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海生,洪文锐, 青海嘉兴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青0102民初456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洪文锐、青海嘉兴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海生与被告青海嘉兴实业有限公司、洪文锐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刘海生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青0102民初4561号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