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海生,洪文锐, 青海嘉兴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青0102民初4561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内容
洪文锐、青海嘉兴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海生与被告青海嘉兴实业有限公司、洪文锐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刘海生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青0102民初4561号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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