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同庆,侯志坤,薛素霞,侯志刚,马俊芳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冀05民终73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侯志刚、马俊芳:本院受理上诉人赵同庆与被上诉人侯志坤、薛素霞以及原审被告侯志刚、马俊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5民终735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4月7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