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周和平,张连荣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冀0881民初96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人民法院
内容
张连荣:本院受理原告周和平与被告张连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881民初9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自公告期满后起15日。并定于答辩及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平泉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