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聂敬珍,正定分公司, 南通车置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车置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正定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0123民初1444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通车置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正定分公司、南通车置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聂敬珍诉南通车置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正定分公司、南通车置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23民初1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