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卫娟,马江坤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407民初3111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江坤:本院受理原告董卫娟诉被告马江坤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7民初31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