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达,杨燕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83民初3909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燕敏:本院受理王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83民初39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201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