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宁,董函,张双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1022民初3647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函:本院受理原告张宁诉董函、张双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22民初3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民一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