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贾军杰, 邯郸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冀0403民初2696号,(2021)冀0403执2383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邯郸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贾军杰申请执行你公司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20)冀0403民初269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0403执238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传票、裁定书、司法公开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责令你公司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状况,如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予以罚款、拘留。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你公司纳入失信人名单。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