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玉梅,王君英,王瑞风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冀0582民初1540号之一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瑞风:本院受理赵玉梅、王君英诉被告王瑞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582民初154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