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龙宝山,王永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322民初197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永胜:本院受理原告龙宝山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住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322民初1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