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田宇,董文明, 定州市新运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田宇、董文明:本院受理原告定州市新运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