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邢占群,闫新田,耿新玲, 河北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辰时支行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耿新玲:本院受理上诉人邢占群、闫新田与被上诉人河北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辰时支行、耿新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开庭审理此案(开庭日期遇休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