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涛,刘永会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冀0606民初620号,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21435号,(2020)冀0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永会:我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张涛诉刘永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2020)冀0606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你逾期未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被执行人刘永会名下的坐落于河北省保定市先锋街1号楼1单元103室(不动产权证号:冀(2017)保定市不动产权第0021435号)房产进入拍卖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606执恢31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裁定)、询价报告结果通知书、腾空通知书、司法拍卖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