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焦玉柱,朱翠平,李庆伟,胡艳华,秦皇岛市满堂红食品有限公司,宁伟, 秦皇岛易龙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河北正澜山饮品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双宝食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冀0302民初450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翠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与被告焦玉柱、朱翠平、秦皇岛易龙食品有限公司、李庆伟、胡艳华、秦皇岛市满堂红食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北正澜山饮品有限公司)、宁伟、秦皇岛市双宝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被告焦玉柱上诉请求为:1.请求撤销(2019)冀0302民初450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或发还重审;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