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静,李铭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冀0702民初1921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铭:本院受理原告赵静与被告李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702民初1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姚家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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