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魁善,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肖魁善(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第二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巨鹿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