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小华,蒋龙林, 武汉大顺发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7101民初246号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蒋龙林、武汉大顺发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小华与被告蒋龙林、武汉大顺发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7101民初2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递交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