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洋,郭锋,张国宁,王晓霞,蒋东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国宁: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刘洋与被申请人郭锋,一审被告张国宁、王晓霞、蒋东君民间借贷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4月8日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