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建贞,王兴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682民初6286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兴:本院受理原告李建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682民初628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1、准予原告李建贞与被告王兴离婚;2、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李建贞负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