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林春,陈生荣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青0121民初571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生荣:本院受理的杨林春诉陈生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2021)青0121民初571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